2014年11月7日 星期五

2014.11.7六年級足壘球賽程表(淘汰賽)


光武國小103學年度上學期六年級足壘球比賽競賽規程

一、秉持運動家精神並服從裁判,若有脫序情事,裁判可沒收比賽且直接判定勝負。
二、比賽採跑壘推進得分制,1人回本壘得1分,猜拳勝隊得選擇攻守先後。各隊得分為
  比賽成績,總分較高者為獲勝晉級班級。
三、打擊24人(女生最少10人),棒次決定後該場次不得變動;守備10人(女生最少3人)。
四、若平手則延長賽採「突破僵局制」,再猜拳決定攻守先後;推派8名選手(至少3名
  女生)出賽,各壘先分站1名選手,由5名選手踢球進攻。若再延長則再推派另外8
  名選手出賽,三輪延長賽內選手不能重覆。
五、好壞球之判決:
  (1)每個打席的球數從○好○壞開始,四壞球打者保送二壘,三好球打者三振出局
   (界外球計球數一好球,第三個好球若為界外球仍是三振出局)。
  (2)投手投出彈跳球(高度超過20公分),裁判會在打者未踢球前作出壞球之判決。
  (3)投手可跨步投球(不能助跑)且至少一腳踩住投手板,違者計球數一壞球。
  (4)基於全體運動原則,投手球速太快警告一次球數不算,再違者計球數一壞球。
  (5)好球帶為一扇形,球通過好球帶計球數一好球,由裁判認定,雙方公平即可。
六、打擊與跑壘:
  (1)跑壘踩橘色壘包,不能提早離壘或盜壘;通過強迫進壘線就只能進壘不能回壘。
  (2)只要確實踩過通過該壘包,並且比球快到,就是安全上壘(允許衝過壘包)。
  (3)每個打席中,打者最多只能推進三個壘包,沒有全壘打,但最後一棒不在此限。
   (4)若跑壘過程中裁判認定漏踩壘包,則跑者立即判定出局。
   (5)跑壘偏離路線太多且與防守者有碰觸,即妨礙守備,跑者立即判定出局。
  (6)跑者使用滑或撲…等危險動作,不論有意無意上壘與否都是判定出局
  (7)球傳回投手即進入死球狀態,跑者不得再跑壘(逾強迫進壘線不在此限)。
  (8)飛球被接殺即進入死球狀態,壘上跑者回原壘包。
七、防守:
  (1)防守踩白色壘包,只有封殺沒有觸殺,觸碰跑者即妨礙跑壘,跑壘者得安全上壘。
  (2)球擊出後,防守員才能越過投手板守備,否則判跑者安全上壘,且進入死球狀態。
  (3)最後一棒被保送以全壘打論;但最後一棒踢球時,防守方只要封殺壘上任何一名
   跑者,視同完成最後一個出局數,進攻即結束。
八、場地規則:
  (1)比賽進行中,觀眾屬於球場靜物的一部分,觀眾不得故意干擾比賽。
  (2)球暴傳出場,則直接進入死球狀態,跑者安全上壘並保送推進一個壘包。
九、獎勵:
  冠軍(錦旗、獎品、獎狀);亞軍(獎品、獎狀);季軍(獎狀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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